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局部修订条文(2019年版)
[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]
说明: 1.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,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,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。
2.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 JGJ39-2016中的其他条文一并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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